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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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敛财 敲诈老板落网
王倩 胡红艳

  本报讯  以任职期间掌握的秘密信息相要挟,多次发送电子邮件向老板敲诈勒索。2007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孙凤成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
  孙凤成原为永康市某歌厅的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人事和财务管理。在任职期间,孙凤成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存留了公司的业务记录和重要单据。
  去年6月份,辞职后的孙凤成利用互联网上的QQ邮箱,在山东、河北等地多次向歌厅老板胡某发出电子邮件,采用威胁手段索取5600元。得逞后,孙凤成不但没有善罢甘休,反而得寸进尺,以借款做生意的名义继续多次向与自己无任何私人关系的胡某发送邮件,漫天要价24万元,并扬言若胡某不从,就将手中的单据记录资料外泄。
  经被害人胡某报案,去年9月,公安机关将正在某网吧继续作案的孙凤成当场抓获。